研究生科协

 

 

 

              《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学技术协会,简称“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协”。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我院研究生组成的独立自主的学术研究的科技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党的指导方针和学校教育目标为原则,以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增强学院的科研氛围为宗旨,促进广大研究生崇尚科学、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党委的领导,接受河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校科协的指导。

第五条 本协会准则如下: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指导方针,始终以学校的育人目标为原则;

(二)始终围绕本协会宗旨办事;

(三)定期举行学术活动,为研究生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素质提供一个平台。

第六条 本章程为协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协会全体成员须予遵守。

第二章 职能

第七条 本协会的职能是:

(一)配合校科协科学技术活动的服务工作,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协会体系;

(二)独立开展学术讲座、论坛会,举办中小型交流会,开展与校“金水节”与“体育文化节”配套的系列活动;

(三)结合本协会宗旨以及科技协会的内涵与目标,开展“以提高科研水平为目标,在快乐中学习知识为原则”的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为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校内外的科学技术活动信息,积极组织、选拔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有关研究生参加相应的科技活动,为广大研究生提高一个展示自我科研水平和素质的平台;

(五)积极推动跨专业的学术交流互动,开阔广大研究生的知识视野,提高科技眼光,了解科技前沿。

第三章 组织与安排

第八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关为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协会代表大会。

第九条 由研究生科协委员会选举出主席团,主席团领导研究生科协工作,本协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第十条 本协会实行分工负责制。本协会有以下几个部门:秘书处、外联部、科普部三个部门。每个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十一条 科协的各个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秘书处:做好院科协内部及与校科协、院研会的协调工作,整理处理内部书面通知、文稿、会议记录等,管理科协经费及汇总发票报账,执行各部门会议及活动考核,活动总结和策划书保存等;

(二)外联部:负责与其他院系、其他高校、社会组织的交往和联络,并负责促进院科协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科普部:策划组织学术报告和学术经验交流论坛等学术类活动,协助校科协开展科学技术相关科普宣传,使之顺利进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以及论坛会等相关学术活动,为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硕士生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

第四章 会员

第十二条 凡是在河海大学注册的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利益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权利;

(四)优先享用本协会的各种奖惩措施;

(五)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对该协会成员实行监督;

(六)入会自愿,出会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承担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该协会的章程;

(二)认真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维护该协会的荣誉和利益;

(四)积极参与本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要有集体主义精神,注重团队合作,充分发挥团体的力量。

第十五条 会员毕业、退学或者转学后,其会籍自动取消。

第十六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本协会相关规程的会员或者长期不履行协会义务的会员,开除会籍。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经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协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由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协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