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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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第一批)建议录取名单公示各有关考生: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公示我院2025年硕博连读(第一批)建议录取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书面反映。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25-58099141电子邮箱:20070037@hhu.edu.cn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2月12日附件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第一批)建议录取名单考生编号姓名录取专业代码录取专业名称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备注102945115230043夏家康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82.60102945115230045谢驰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68.40102945115230051谢明泽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73.40102945115230052许凌玮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71.40102945115230053杨轶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71.20102945115230050吴鹏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82.80102945115230046张华庆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75.6010294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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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根据《河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和《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4〕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科学规范做好本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和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河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者,不予准考。综合考核前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二、材料审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者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课程成绩(25%);2.申请者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25%);3.申请者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研究经历、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获奖等)(25%);4.其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考生继续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所具备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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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根据《河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和《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4〕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科学规范做好本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和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河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者,不予准考。综合考核前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二、材料审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者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等(20%)。2.申请者从事报考专业领域的相关研究和工作经历、已经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从事相关工程项目等的工程实践成果(40%)。3.其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书;考生继续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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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第一批)招生工作细则根据《河海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和《河海大学关于选拔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4〕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科学规范做好本学院硕博连读(第一批)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硕博连读一批招生计划其中科研博士计划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31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102注: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根据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二、资格审核1.本次申请对象为河海大学2023级具有学士学位且档案转入学校的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3.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身心健康。4.申请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硕士课程,课程成绩优良,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各学位课程成绩与相应学分的乘积之和/各学位课程学分之和,下同)排名位于专业前50%或者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课程;学术能力强、科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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