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5.24
根据《河海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河海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22〕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科学规范做好本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和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河海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者,不予准考。综合考核前还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二、材料审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1.申请者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等(20%)。2.申请者从事报考专业领域的相关研究和工作经历、已经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从事相关工程项目等的工程实践成果(40%)。3.其他: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书;考生继续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