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地学院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0-12-23浏览次数:392文章来源:地学院


院内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度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河海委发[2010]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地学院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1、学院成立教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组,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各系、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实验室人员由所在系组织考核;

2、同时受聘管理岗五、六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教职工,管理岗位的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参考《河海大学2010年中层干部考核办法》,专业技术岗位的履职考核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核的内容

1、对受聘教师岗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管理和社会工作等,重点考核关键性任务完成情况,分为基础分值和业绩分值两部分;

2、其他教职工的考核参照学校文件要求进行。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受聘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有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老师填写《2010年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岗工作量登记表》(附件1)、没有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其他专业技术岗老师填写《河海大学2010年其他专业技术岗教职工年度考核总结》(附件2),及《河海大学2010年专业技术岗人员年度考核归档表》(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附件3),受聘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工填写《河海大学2010年教职工履职情况考核表》(附件4);

2、二级单位考核:各二级单位在个人述职与自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的评定办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

3、学院考核:学院召开教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组会议,对各系、所、办上报的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考核的评定

1、考核以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为依据;

2、年度业绩工作任务均达标的考核为合格;

3、年度业绩工作任务中未达标的,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级(教学工作量饱满且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者可以例外):

1)两项任务(基础任务和业绩任务)均未达标,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分值达不到规定单项分值要求,与规定分值差值不到一个级差的,可以评为合格;

3)分值达不到规定单项分值要求,与规定分值差值超过一个级差但不到二个级差的,最多可评为基本合格;

4)达不到规定单项分值要求,且与规定分值差值超过二个级差或有质量考核一票否决的也定为不合格。

五、优秀指标的推荐

学校根据201012月实有教职工人数按13%的比例分配地学院优秀指标为13人。各系、所、办根据应参加考核教职工的人员数,参照相应比例推荐优秀并排序,由学院统一考核评定推荐优秀人选报学校审批。

六、     时间安排

11228,个人填写完《2010年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岗工作量登记表》由所统一交教学秘书和科研秘书审核。

2122930日,各系、所、办完成对个人的考核,推荐优秀;

315,召开年终考核工作组会议,确定2010年度年终考核优秀人选并公示。

 

                                                             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12.23

 

附件:12010年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岗工作量登记表

      2、河海大学2010年其他专业技术岗教职工年度考核总结

3、河海大学2010年专业技术岗人员年度考核归档表

  4、河海大学2010年教职工履职情况考核表

  5、分值测算标准


 附件下载:
  •  2010年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岗工作量登记表.doc
  •  河海大学2010年其他专业技术岗教职工年度考核总结.doc
  •  河海大学2010年专业技术岗人员年度考核归档表(16k0.doc
  •  河海大学2010年教职工履职情况考核表(16k).doc
  •  分值测算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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