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学院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度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河海委发[2013]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地学院2013年度教职工年终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与实施 1、任期目标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由学院教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组领导,各系、所、实验中心、办具体组织实施(所在党支部负责协调)。 2、同时受聘管理岗五、六级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教职工,管理岗位的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参考《河海大学2013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办法》,专业技术岗位的履职考核由地学院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和程序 1、考核内容 受聘五六级管理岗的中层干部依据干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履职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受聘教师岗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管理和社会工作等,重点考核关键性任务完成情况,分为基础分值和业绩分值两部分;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的考核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服务态度、业务技术水平与实绩等;受聘管理岗位教职工的考核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服务态度以及工作实绩等;受聘工勤技能岗位教职工的考核内容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服务态度以及工作实绩等;学生辅导员的考核按照学生工作(处)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有关要求和相关考核标准执行。 2、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受聘五六级管理岗的中层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填写《河海大学2013年度中层干部考核表》(附件1),完成自我总结;受聘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有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老师填写《2013年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岗工作量登记表》(附件2)、没有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其他专业技术岗老师填写《受聘其他专业技术岗教职工年度考核总结(样表)》(附件3)、及《河海大学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教师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附件4),受聘管理岗、学生辅导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工填写《河海大学2013年教职工履职情况考核表》(附件5); (2)、二级单位考核:各二级单位在个人述职与自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的评定办法对所属教职工进行考核(包括个人述职、互评、推优等); (3)、学院考核:学院召开年终考核工作组会议,对各系、所、实验中心、办上报的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和优秀人员名单并公示。 三、教职工考核的评定 1、考核以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为依据; 2、年度业绩工作任务均达标的考核评定为合格; 3、年度业绩工作任务中未达标的,当年度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教学工作量饱满且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者可以例外): (1)两项任务(基础任务和业绩任务)均未达标,应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分值达不到规定单项分值要求,与规定分值差值不到一个级差的,可以评定为合格; (3)分值达不到规定单项分值要求,与规定分值差值超过一个级差但不到二个级差的,最多可评定为基本合格; (4)达不到规定单项分值要求,且与规定分值差值超过二个级差或有质量考核一票否决的则定为不合格。 四、优秀指标的推荐 学校根据2013年12月实有教职工人数按13.5%的比例分配地学院优秀指标为15人。各单位根据应参加考核教职工的人员数,参照相应比例推荐优秀并排序,由学院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推荐优秀人选报学校审批。 五、时间安排 1、12月27日前,中层干部填写《河海大学2013年度中层干部考核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组织人事秘书,专业技术岗教师填写《2013年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岗工作量登记表》、《河海大学2013年专业技术岗人员年度考核表》由所审核后,交教学秘书和科研秘书再审核;其余岗位的教职工填写《河海大学2013年教职工履职情况考核表》。 3、12月28日—31日,教学秘书和科研秘书审核个人工作量完成情况; 4、1月2日,各系、所、实验中心、办完成对个人的考核,推荐优秀; 5、1月3日,学院召开年终考核工作组会议,确定教职工考核等级、优秀人选并公示; 7、1月6日,学院召开教职工大会,吸收学生代表参加,中层干部作年度工作述职述廉,完成群众测评和中层干部互评工作。 中共河海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教职工年终考核.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