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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持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考生申请参加第二阶段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6-24      访问次数: 422

关于接收持2009GCT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考生

申请参加第二阶段测试的通知

1申请条件

 2009年的工程硕士考生,符合2010年所报考领域报考条件,有学士学位,GCT成绩不低于180分,可以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2申请办法

考生自行下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和《河海大学接收持2009GCT成绩工程硕士考生申请表》,如实填写并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与身份证、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等一同于715日前寄送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公室。如2009年被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的,必须同时提交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的退学证明(请在信封上注明“免GCT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审核

提出申请的考生经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测试。

4.招生领域

本年度招生领域:1.机械工程2.材料工程3.电气工程4.电子与通信工程5.控制工程6.计算机技术7.软件工程8.建筑与土木9.工程水利工程10.测绘工程11.地质工程12.交通运输工程13.农业工程14.环境工程15.工业工程16.项目管理17.物流工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合作培养办

邮编:210098

电话:8378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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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来源: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站编发时间:2010-6-24 10: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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