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地学党委〔2011〕 5号
关于在地学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2010年6月7日,校党委印发了《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地学院党委及时制定了《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在地学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近期,校党委进一步就本学期的创先争优工作提出了明确部署,下发了《河海大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工作要点》、《关于对二级单位开展巡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员之家”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现就地学院下一阶段的创先争优活动通知如下:
1、学习教育。结合形势任务和学校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学习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史和有关文件,使党员深刻理解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党组织的具体要求,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标准,深刻理解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
2、公开承诺。2011年5月3日―5月30日,按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对照本部门、本单位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特别是“五个好”和“五带头”的具体要求,党组织联系部门工作实际,党员密切联系自身岗位工作职责,认真撰写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计划。二是党支部书记将党支部的具体打算在党支部进行宣读,上级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党员将撰写的个人具体打算在党支部进行宣读,党组织进行点评。党员宣读承诺要邀请本部门和单位的非党员参加。三是公示公开,将经党组织点评修改过的党员个人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和基层党组织深入创先争优的具体打算,以承诺书的形式正式印制一式两份并签名,党支部审核后一份党委留存,一份交本人保存。
3、领导点评。党支部委员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点评,党员由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点评。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对党支部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领导点评后,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根据点评内容作整改表态发言,并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领导点评情况和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支部要根据领导点评内容,总结分析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将领导点评工作与群众评议有机衔接,把本次领导点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次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的重要内容,并将领导点评情况作为党支部和党员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4、党员先锋岗。2011年5月1日―5月30日,采取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形象公示等形式,公开“党员先锋岗”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使党员人人“亮身份”。教师党员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发挥教师党员教书育人示范引领作用。教职工党员开展“强素质、树形象、作表率、促发展”主题活动,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学生党员开展“为党旗增辉,做成才表率”主题活动,发挥学生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促使党员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出一流成绩,树一流形象,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请各支部将公开承诺开会的时间地点、党员参加人数、非党员人数报组织员。附件4~6党员、党委各留存一份,附件7~8党支部、党委各留存一份。
地学院党委
2011年5月5日
附件:
1、《关于对二级单位开展巡视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4、《党支部创先争优承诺书》
5、《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
6、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
7、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履行公开承诺情况汇总表
8、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