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新生安全须知

发布时间:2010-09-02浏览次数:540文章来源:地学院


    一、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不准私拉电线、私装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毯(褥)等大功率电器,预防和避免因线路短路、超负荷而造成火灾事故。

二、严禁在宿舍内动用明火。不准用煤油炉、酒精炉煮饭、炒菜、烧开水等;不准在室内焚烧废纸等杂物;停电时用蜡烛照明必须注意安全。

三、在宿舍遇到形迹可疑的人以及发现混入宿舍楼推销商品的人,应立即告知宿舍管理人员,并协助盘问清楚,驻江宁校区的学生向校区保卫科报告。驻校本部的学生向校保卫处报告。

四、门窗应牢固结实,发现损坏应及时报物管部门进行修理。

五、宿舍钥匙应随身携带,不要将钥匙轻易交给别人,不得私自留宿外人,以免有人借机作案。宿舍钥匙若有丢失,最好及时更换门锁,以防有人捡到钥匙开门行窃。

六、除留有少许生活费外,应将暂不使用的现金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万一存折被盗、丢失、应及时去银行挂失。不要在众人面前整理、存放大额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以免有人图谋不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不要把随身听、照相机、金项链、手机等贵重物品随意放在床头、桌上。不用时,应放入上锁的柜子或箱子里。

八、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应关锁好门、窗,即便在楼内串门或上厕所、洗衣服等,人离开寝室时也应将门锁上,防止有人乘人不备入室作案。

九、不要将书包随意放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短暂离开时一定要将书包带走或托人看管,防止坏人拎包、掏包作案。

十、对在校内“推销”商品的以及以学校工作人员名义代收各种费用的人,不要轻信,防止被骗,并及时报告校区保卫科,将其驱逐出校。

十一、不要将手机、现金借给不认识的人使用。防止坏人借老乡或假说自己困难或危急生命骗取钱财。遇到此类事件应沉着、冷静,寻机报校保卫处或江宁校区保卫科。

十二、女生不宜独居一室,晚上应按规定时间回宿舍休息,夜晚外出要结伴而行。

十三、严禁翻越道路两旁的隔离栏,确保交通安全。

十四、学生外出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注意安全,一般情况下不要单独外出旅游,确要外出旅游或回家的,要事先向辅导员、班主任请假,讲明去向或地址,防止在校外发生意外事故。外出时,现金最好分开存放,除必要的零用钱外,其它现金应放入内衣口袋,以防止被扒窃。

十五、发现坏人要沉着勇敢,采取机智灵活的办法与犯罪分子作斗争。

十六、发生案件后,要及时报警,并力争记住案犯的长相特征和逃跑路线,保护好现场,不要触摸、移动、洗涤或丢弃案犯留下的一切痕迹物证,为破案提供线索。

十七、江宁校区的教学区与生活区相隔一条公路,车流量较大,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切莫闯红灯。

                                                河海大学保卫处(部)

电话:1盗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非紧急情况,请勿滥用!)

2校保卫处有关电话校卫队83787110  治安科83786220  消防科83786119  

3校区保障部:83787652  校区保卫科8378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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