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研究生院: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07浏览次数:556文章来源:地学院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有关要求

1、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列入博士、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的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可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曾被评为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的本次不再申报。

我校申报名额为4门。

2、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1)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三类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培养模式、体制机制及实现路径。

2)通过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三类培养模式试点,积累实践经验,研究培养理论,创新培养模式,形成可以推广应用的试点成果。

3)试点对象为2010级硕士研究生,试点期为三年(一轮)。

我校申报名额为1个。

3、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设站主要面向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急需的领域。

申报名额不限。

4、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优秀基地

申报对象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与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申报名额不限。

5、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课题申报主持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我校申报名额为4个。

6、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

论坛按一级学科或更宽口径分专题组织,主要面向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吸收优秀硕士研究生参加。

我校申报名额为1个。

7、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实施项目

每个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申报至少1项,不超过2项。

8、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资助对象为正式在读研究生,一般应是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应完成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研究课题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

我校申报名额为29项。

9、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08.9.12009.8.31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论文,我校申报名额为8篇。

2)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08.9.12009.8.31期间获得硕士学位者的论文,我校申报名额为15篇。

二、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个人申请、学科推荐相结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结合培育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有关导师和学科也可推荐申报。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请人认真阅读各申报文件,严格按照申报办法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所交各类申报材料(含附件)要求如下:

1、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1)每篇学位论文一式3本;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6份和有关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一套;

3《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2、其他材料除汇总表外,均一式6份。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0511日(周二)上午1000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和有关表格的电子稿集中报送研究生院:

1、优秀研究生课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实施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材料报送培养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2、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优秀基地项目报送合作培养办公室。

所有文件和表格见附件,也可从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资源库的院办资源栏查阅与下载。

三、时间安排

5410日,学院组织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511日上午研究生院集中受理、汇总学院申报材料;

512日上午,研究生院组织遴选;

512日~519日,上报材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整理上报材料、录入上报数据;

520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为了保证学校整体工作进度,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工作,敬请合作与谅解。

 

附件:

      1、《关于开展201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2、相关文件、申报表格、数据库(压缩文件)

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2)各项目申报表、汇总表等。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研究生  创新工程  申报  通知

研究生院                             2010430日印

附件1

 

关于开展201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研〔2010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就201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 优秀研究生课程100门;
  2. 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各3个;
  3.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50个;
  4. 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优秀基地20个(申报对象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与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5.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60项。
  (二)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项目
  1.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500项(重点支持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类的研究课题);
  2.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5-8个;
  3.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实施项目20个;
  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0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0篇。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 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按《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模式试改革点试行方案》(附件一)申报。
  2.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按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要求(苏教研[2009]14号)申报。
  3.其他项目按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编印的《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在认真初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上报。所有上报项目必须在本单位上网(或书面)公示至少一周,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
  2.公示无异议后,请按项目申报名额(附件二)、材料格式和报送要求(请从互联网查询、下载,网址为:http://www.ec.js.edu.cnhttp://xwb.jsjyt.edu.cn),组织申报材料,于5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四、评审立项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聘请专家进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评审。项目通过相关专家分类评审产生建议名单(有关项目需现场答辩),建议名单经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审定批准并公布,下达项目资助经费。对于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严重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省教育厅设立举报电话(025-83335154)和举报信箱(caih@ec.js.edu.cn),接受社会监督。联系人:曹世敏、董胜、郭岩;联系电话: 02583335360833356601380518923413952098532

附件一: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试行方案
附件关于开展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工作的通知

 


年四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

培养模式改革试点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通过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试点,探索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以点带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并积累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构建完善我省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不断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和水平。

二、试点任务

1、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三类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培养模式、体制机制及实现路径。

2、通过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三类培养模式试点,积累实践经验,研究培养理论,创新培养模式,形成可以推广应用的试点成果。

三、试点工作安排

1、试点工作纳入“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组织实施。

2、试点单位采取学校申报、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立项资助的方式进行。

3、试点对象为2010级硕士研究生,试点期为三年(一轮)。

四、项目管理

1、试点项目由学校统一分类申报,试点范围可在一个或多个学科内开展,也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2、经批准的试点项目,由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给予资助,各试点项目所在单位按不低于省资助标准配套资助。资助经费由各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监督使用。

3、各试点项目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精心设计,认真组织,统筹协调,科学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具体实施工作由项目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

4、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和最终成果鉴定。对在试点工作中取得重要试点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关于开展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教研〔200914

有关高校: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以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培训为主要任务的机构,是我省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我省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18号)精神,根据今年五月在张家港市召开的全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启动建设大会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深化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促进高校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设站主要面向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急需的领域。
  (一)申请设站认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3.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4.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与我省相关高校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近三年开展了一定数量的合作研发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有较多的研究生参与合作研发工作。

  5.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二)进站高校及相关学科应具备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3.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
  4.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近三年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了相关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合作研发成果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认定程序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认定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由企业会同我省相关高校联合申请。认定申请设站企业、高校须填报认定申请材料,包括:《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见附件2)。
  (二)认定申请材料由企业提交给所在市(县)科技局初审,由所在市(县)科技局提出初审意见。
  (三)经市(县)科技局初审同意的认定申请材料,由企业分别会同相关合作高校统一向省教育厅提交。
  (四)省教育厅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设站认定工作,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并授牌。
  (五)省教育厅每年将定期开展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高校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对相关院系、学科组织研究生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工作情况认真调查摸底,精心组织指导具有较好基础、符合条件的学科参与认定申报。要主动与合作企业联系,协同配合企业做好材料填报工作。要严格把握认定条件,宁缺勿滥。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着眼全局,对本校相关学科参与合作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工作制订整体规划和阶段目标。
  (二)由各有关高校统一收集汇总以下认定材料,于200911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1.《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含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见附件1、附件2)一式5份;
  2.《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3份。
  提交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相关文件均可在江苏教育网主页(http://www.ec.js.edu.cn)及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xwb.jsjyt.edu.cn/)下载。
  省教育厅研究生处联系人:董胜、郭岩,联系电话:025-83335360(兼传真),电子邮箱:adc@ec.js.edu.cn

  

  附件:1.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
     2.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
     3.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汇总表

 

00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下载:
  •  河海研11: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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